导读 您好,今天欣欣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红十字会募捐获得滚字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您好,今天欣欣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红十字会募捐获得滚字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红十字会募捐获得滚字 公益爱心传递正能量句红十字会募捐获得滚字 公益爱心传递正能量句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等法律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以下简称“总会”)指导地方红十字会和行业红十字会的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

3、第三条 地方红十字会和行业红十字会应加强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规范募捐和接受捐赠行为。

4、第四条 地方红十字会可以授权基层红十字组织协助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

5、红十字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授权,不得以红十字的名义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

6、第五条 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依法接受同级民政部门的监督。

7、第六条 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红十字标志和名称使用的规定,不得违背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不得损害红十字会名誉。

8、第二章 开展募捐第七条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的募捐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

9、第八条 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要按照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

10、第九条 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如涉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消防等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11、第十条 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二)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四)其他公开募捐方式。

12、第十一条 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应在民政部统一或者指定的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并可同时在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

13、第十二条 各级红十字会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募捐的全部收支应纳入红十字会捐款账户进行统一的财务核算和管理。

14、第十三条 各级红十字会可以接受国(境)外和辖区以外单位和个人的直接捐赠,未经总会或上级红十字会授权,地方红十字会不得到国(境)外和辖区以外开展公开募捐。

15、第十四条 总会根据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决定是否向国际和国内发出募捐呼吁。

16、地方红十字会和行业红十字会未经总会批准,不得直接向辖区外或行业外发出募捐呼吁。

17、第三章 接受捐赠第十五条 各级红十字会接受捐赠应开设银行专户,建立专账进行管理。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