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6 月 25 日,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23 年 2 月 9 日至 20 日,洪某(原奇虎 360 高级攻击研究院副院长)伙

6 月 25 日,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23 年 2 月 9 日至 20 日,洪某(原奇虎 360 高级攻击研究院副院长)伙同阳某、张某,通过分析利用 Yapi 远程代码执行漏洞获取目标虚拟币网站权限后,以内网横向渗透、植入木马等方式控制内网服务器,找到服务器源码后下载分析出被害人苏某 1 个虚拟钱包地址、私钥等,并构建虚假指令转移被害人虚拟钱包地址中的虚拟币。


其间,郑某(360 公司高级攻防实验室武器组组长)根据洪某的指示,伪造 Dash 币签名和广播交易,转移被害人 3015.9 个 Dash 币。洪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初拒不供述,后基本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郑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供认不讳。洪某、郑某已分别退赔人民币 962790 元和 70000 元。判决如下:


一、洪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郑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三名360员工因窃取加密货币被判刑,非法获利超250万元